法律分析:1.首先把錢原封不動地打回去,畢竟不是自己的錢。2.想辦法聯系上他們,說自己疫情沒工作,還不起,錢已經原封不動的打回去了。3.如果對方說不還3000就爆通訊錄,那么你不要怕威脅,本金你已經還回去了,可以去報警,你說家里有刑警已經報警,親人朋友已經打好招呼,爆通訊錄也不怕!反正也沒用你的錢,已經還回去了。4.最好也跟家人和經常聯系的幾個朋友打個招呼,說被套路了,如果接到這種電話不用理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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