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看兩證,細辨真與假:所謂兩證,即房產中介既要有市國土房管局審發的資格證書,又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審發的經營許可證。只有經營許可證,沒有資格證書的,一般是咨詢機構,可以搞房屋政策、信息等咨詢,不可搞房屋的租賃、買賣等中介;只有資格證書,沒有經營許可證的,屬非法經營。
(二)簽合同,要細不要粗:目前與中介公司有關的房屋投訴案件有增無減,分析起來可以歸納為“兩多”:一是被投訴的多為兩證不齊的中介公司;二是產生糾紛的原因多為合同條文界定不清;(三)選中介,宜大不宜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是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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