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關于房屋中介中中介人員接私單的問題:中介人員接私單跟公司沒多大關系,這屬于業務員的問題,如果出現法律糾紛也是根據合同走的,誰簽的合同,誰負責任,如果是業務員自行走的私單那么業務員承擔責任,如果業務員假用公司的手續去跟客戶簽的協議,客戶是起訴公司,同時公司起訴業務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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