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GB 2626-2006《呼吸防護用品 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由原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公布,為全文強制性標準,于2006年12月1日實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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