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襲警罪也叫作妨害公務罪。妨害公務罪是指,通過暴力和威脅等手段,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妨礙人大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妨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以及故意妨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觸犯妨害公務罪的犯罪嫌疑人,會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被判處罰金。如果通過暴力等手段襲擊正在執行公務的警察,那么該犯罪嫌疑人會被法院按照以上規定加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二百七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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