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罪什么時候成立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9 11:14:46
襲警罪什么時候成立
【法律分析】;用暴力手段對正在執行警務的人民警察或輔警進行突然人身攻擊,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等行為發生時,襲警罪成立。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痉梢罁?;
導讀【法律分析】;用暴力手段對正在執行警務的人民警察或輔警進行突然人身攻擊,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等行為發生時,襲警罪成立。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痉梢罁?;
【法律分析】
用暴力手段對正在執行警務的人民警察或輔警進行突然人身攻擊,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等行為發生時,襲警罪成立。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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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警罪什么時候成立
【法律分析】;用暴力手段對正在執行警務的人民警察或輔警進行突然人身攻擊,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等行為發生時,襲警罪成立。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痉梢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