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衛生保護原則
衛生保護是實現人的健康權利的保證,也是衛生保健制度的重要基礎。衛生保護原則有兩方面的內容,第一,人人有獲得衛生保護的權利;第二,人人有獲得有質量的衛生保護的權利。
2.預防為主原則
衛生法實行預防為主原則,首先是由衛生工作的性質所決定的,其次是由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所決定的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預防為主原則有以下幾個基本含義:任何衛生工作都必須立足于防;強調預防,并不是輕視醫療;預防和醫療都是保護人體健康的方法和手段。元病防病,有病治病,防治結合,是預防為主原則總的要求。
3.公平原則
所謂公平原則,就是以利益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來配置衛生資源,協調衛生保健活動,以便每個社會成員普遍能得到衛生保健。公平原則的基本要求是合理配置可使用的衛生資源。公平不是一個單一的、有限的目標,而是一個逐步改善的過程。
4.保護社會健康原則
保護社會健康原則,本質上是協調個人利益與社會健康利益的關系,它是世界各國衛生法公認的目標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人具有社會性,要參與社會的分工和合作,所以,就要對社會承擔一定的義務。這個義務就是個人在行使自己的權利時,不得損害社會健康利益。
5.患者自主原則
保護患者權利的觀念是衛生法的基礎,而患者的自主原則是患者權利的核心。所謂患者自主原則,是指患者經過深思熟慮就有關自己疾病的醫療問題做出合理的理智的并表示負責的自我決定權。它包括:有權自主選擇醫療機構、醫生及其醫療服務的方式;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有權自主決定接受或者不接受某一項醫療服務;有權拒絕非醫療性服務等。我國目前還沒有專門的患者權利保護法,但我國現行的衛生法律、法規都從不同角度對患者權利(如醫療權、知情權、同意權、選擇權、參與權、隱私權、申訴權、賠償請求權等)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第六條 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第七條 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必須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營養、衛生標準。
第八條 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必須符合下列衛生要求:
(一)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 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有與產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等廠房或者場所;
(三)應當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四)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人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須洗凈,保持清潔;
(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和條 件必須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
(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經常保持個人衛生,生產、銷售食品時,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人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九)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對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衛生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本法作出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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