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在辦理 退休 時需要個人檔案作為證明的,都是事業單位人員和國企單位人員,這些人因為參保時間不一樣,有些人在剛開始參加工作的時候,他所在的單位還沒有開始實行 社保 體制,在納入社保繳費體制之前,這些人都存在一個“視同繳費年限”之說。 而國企單位人員,類似特殊工種他們在辦理退休時也需要檔案進行證明,除此之外,為了防止一些人以前有人為了滿足招工要求故意更改 身份證 上的出身日期,導致在退休是檔案和身份證山不一致,這個時候就以檔案上的年限為準。
《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