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行為人,必須明知其暴力襲擊的對象,是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首先,行人在主觀上應當認識到其所襲擊的對象是人民警察,如果其對此沒有認識的要按普通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或者做無罪處理。其次,行為人應當認識到其所襲擊的警察正在執行公務,如果他雖認識到其襲擊的對象是人民警察,但沒有認識到此警察正在執行公務的也不能夠構成本罪。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警察正常的執法管理活動。侵害的對象,是依法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一、妨害公務怎么量刑
我國刑法規定行為人犯妨害公務罪的,判處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罰金;若是行為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按照上述量刑從重處罰。至于具體量刑,需要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案情以及被告人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值得注意的是,本罪的構成需要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但是若是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或公安機關,無需以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直接以本罪定罪量刑。
二、疫情期間妨礙執行公務罪怎么處罰的
在疫情期間妨礙公務構成妨害公務罪,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涉嫌構成妨害公務罪的情形,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妨害公務罪,又稱“阻礙執行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中國《刑法》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
妨害公務罪一般來說可以作為行為犯處理,因其僅要求行為人具有“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的,對其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從重處罰。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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