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起訴離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判決?;榍耙环剿玫呢敭a,除非夫妻間另外有約定的,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獲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法院會均等分割,但若一方生活困難等情況,法院可以會照顧生活困難一方,予以多分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 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四) 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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