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清潔去除物體表面有機物、 無機物和可見污染物的過程。
2.清洗去除診療器械、 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過程, 流程包括沖洗、 洗滌、 漂洗和終末漂洗。
3.清潔劑洗滌過程中幫助去除被處理物品上有機物、 無機物和微生物的制劑。
法律依據:《消毒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醫療衛生機構、消毒服務機構以及從事消毒產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其他需要消毒的場所和物品管理也適用于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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