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監事可以是股東,公司的監事通常是由公司的股東,或者是職工代表組成,擔任公司監視之后,按照法律的規定,不得同時兼任高級管理責任,公司監事其實沒有實際的權利,但是公司監事在公司中起到的作用也是舉足輕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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