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罪的判刑有什么標準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解釋規定,不同的金融詐騙案件有不同的立案標準,例如貸款詐騙的,詐騙金額達二萬的,就可以立案追訴。
《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五十、貸款詐騙案(《刑法》第193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五十一、票據詐騙案(《刑法》第194條第1款)
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2、單位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五十二、金融憑證詐騙案(《刑法》第194條第2款)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進行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進行金融憑證詐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2、單位進行金融憑證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