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首付買的房婚后女方用彩禮和嫁妝還房貸,房子是共同財產嗎?
假設房產只登記了男方一人的名字。
1、假設你啥都沒做,這套房子在婚后自然每個月還貸。
那么這套房子依目前的主流觀點認為是一種混合型財產(也有認為房產和債務應該區分開的觀點,這里不展開了)。
具體來說:
婚前首付以及還貸所對應的那部分房屋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
婚后還貸所對應的那部分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假設離婚分割,一般來說房子歸男方,男方需要補償你“婚后還貸所對應的房屋及其增值部分的”一半。
2、彩禮一般認為屬于女方個人財產。
嫁妝不一定,看有沒有混同,沒有混同的情況下,被認定為女方個人財產的可能性也很大。
那么你現在想做的事情就是,用你的個人財產,對混合型財產的房屋進行還貸。
如果這樣的話,在法律上可能會導致兩個結果:
(1)認為你自愿貢獻了個人財產用于混合型房屋的還貸,視為對另一半的部分贈與。
你的個人財產變成了房產的一部分。
房產的原有分割比例不變,還是按照第一條我所說的那樣來。
(2)認為你用你的個人財產對房屋進行了出資貢獻。
那么會視情況,平衡這套房屋在婚后那部分還貸中,你的份額(可能會高一些)。
我個人偏向于認為,第一種結果的可能性更大。
原因也有兩點:
(1)還貸款實際是彩禮+嫁妝。
前者本來就是男方出資的錢,后者為婚后贈與,有概率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基于以上兩點,雖然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但這個“個人財產”從常理角度來看,又沒有那么純粹。
所以,沒有那么純粹的個人財產,融入了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屋中(假設),很容易讓法官更偏向于混同,而非個人的出資貢獻。
(2)房子登記的是男方的名字。
并且實務中有部分口徑是還是會認為房子是男方的個人財產。
婚后還貸的補償只不過是基于使用夫妻共同財產的機會成本補償,屬于債務,和房產本身無關。
這種情況下,等于是你用自己的錢,幫對方的債務進行了還款。
和房子關系不大。
上面兩條如果你沒看懂也沒關系,你只要知道,我個人認為,用你的彩禮和嫁妝進行還貸,從財產角度來說,可能對你會更不利一些。
3、但是,如果你們雙方簽一份婚內財產協議。
寫清楚,這些是你的錢,然后現在拿來還貸了。
那么現在房子就應該是男方多少,女方多少了。
貸款還清后,男方也要配合女方把名字加上去。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在房價還算穩定的當下,我個人覺得還是不錯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