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名義可以開專票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9 11:52:59
個人名義可以開專票么?
是可以的,但是,公司購貨,卻以公司法人個人的名義支付貨款,屬于物與款不一致的情況,與實際業務不相符,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對于這種情況,貴單位不允許給對方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如果開具了,則屬于票、款、物不一致的情況,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導讀是可以的,但是,公司購貨,卻以公司法人個人的名義支付貨款,屬于物與款不一致的情況,與實際業務不相符,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對于這種情況,貴單位不允許給對方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如果開具了,則屬于票、款、物不一致的情況,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是可以的,但是,公司購貨,卻以公司法人個人的名義支付貨款,屬于物與款不一致的情況,與實際業務不相符,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對于這種情況,貴單位不允許給對方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如果開具了,則屬于票、款、物不一致的情況,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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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名義可以開專票么?
是可以的,但是,公司購貨,卻以公司法人個人的名義支付貨款,屬于物與款不一致的情況,與實際業務不相符,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對于這種情況,貴單位不允許給對方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如果開具了,則屬于票、款、物不一致的情況,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