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涉嫌盜竊拘留的最多37天,37天后要變更強制措施。
1、涉嫌盜竊但不構成犯罪的,通常會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盜竊罪的金額標準如下:
1、一般盜竊案立案標準是1000元至3000元以上;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4、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二、盜竊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應立案追訴;
2、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應立案追訴;
3、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立案追訴。
總之,涉嫌盜竊拘留的最多37天,37天后要變更強制措施。涉嫌盜竊但不構成犯罪的,通常會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在盜竊罪的量刑范圍內確定實際的量刑幅度,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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