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居住登記?居住證一般到實際居住地轄區公安派所辦理。辦理居住證具體流程如下:
1.登記所需材料:準備居住證申請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房東房屋不動產權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復印件。
2.登記地點:到實際居住地轄區公安派辦理租賃登記備案并繳納房屋租賃稅,在辦理居住登記半年后,就可以領取居住證了。
那么居住證持有人具體享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呢?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h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1.義務教育;
2.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4.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6.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滿65周歲及以上)、殘疾人,可由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申報。
綜上所述,辦理居住登記的,需要帶上租賃合同,身份證等文件到當地的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并不只是義務,還使居住人享有了一定的權利,您了解了嗎?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三條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該內容由 王金虎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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