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一種公司類型,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兩種。相對于有限責任公司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相對嚴格,對注冊資本、股東人數都有一定要求。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沒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的股東人數不得超過200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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