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婚前財產,那么離婚后歸男方。如果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男方取得的財產,男女雙方約定了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而且采用書面形式的,那么離婚后歸男方所有;如果沒有約定歸屬則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一、最新離婚海外資產怎么處理
離婚海外資產的處理如下:
1、法院只能處理中國境內的夫妻共同財產;
2、分割時,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3、如果夫妻雙方對婚內取得的財產有書面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夫妻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財產分割方案,可以均等分割,也可以不均等分割;若不能協商或者未達成協議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另外,根據我國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需要注意的是,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二、民法典夫妻離婚財產分割
離婚時,對于夫妻共同財產,首先由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協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夫妻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
三、民法典房產分割流程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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