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產繼承需要交稅,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但是需要繳納公證費和其他相關稅費。房屋繼承的程序如下: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攜帶相關證件辦理房地產繼承的登記;
4、繳費。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
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公證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減免公證費。
第四十六條規定,公證費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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