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征收補償與果樹賠償標準相關。不同地區對果樹的賠償標準有所不同,根據湖南、四川、陜西、廣東和廣西的政策,果樹賠償標準在不同品種和地區之間有所差異。具體賠償標準由當地政府根據情況制定。
法律分析
一、農村土地征收補償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其中,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果樹屬于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在擬定征地協議以前已種植的,應當酌情給予補償;在征地方案協商簽訂以后搶種的,一律不予補償。
果樹一般是按棵樹賠償的,也有按畝數補償的,品種不同、規格不同,賠償標準就不同,而國家并沒有一個統一的賠償標準,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參照各自情況制定一個賠償標準,如果想知道每棵果樹賠償多少錢,可以查看當地政府發布的征地補償文件。
二、果樹賠償標準是多少?
1、湖南省株洲市2019年沒有發布新的政策,這里參考2017年頒布的政策,果樹的賠償標準為:苗期2000元/畝,掛果前30元/株,掛果后60元/株,零星果樹苗按3元/株補償。
2、四川省江油市2019年沒有發布新的政策,這里參考2017年頒布的政策,果樹的賠償標準為:幼苗(定值3年以內)6元/株,幼樹(定值3年以上)15元/株,初果(掛果3-9年)150元/株,盛果(掛果10年以上)250元/株,衰果120元/株。
3、陜西省漢中市2019年沒有發布新的政策,這里參考這里參考2015年頒布的政策,政策有效期五年,果樹的賠償標準為:桃、杏、梨、葡萄、花椒、核桃、石榴、櫻桃、柿子等不超過120元/棵,成片補償最高限額為8000元/畝。
4、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2018年政策,有效期5年,果樹的賠償標準為:優質水果、龍眼、荔枝等144元-3600元/棵,柿、桃、李、芒果、枇杷、楊桃、青棗、番荔枝、白欖、烏欖等品種90元-450元/棵,柑、桔、橙、柚45元-180元/棵,蕉類7200-10800元/畝。
5、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2019年政策,有效期三年,果樹的賠償標準為:木瓜3-25元/株,芭蕉、香蕉3-45元/株,無花果、檸檬、石榴、梅子、萬壽果、柿子6-100元/棵,火龍果10-350元/株,芒果樹、枇杷樹、沙梨樹20-400元/棵,龍眼樹、荔枝樹10-4000元/棵。
結語
根據不同地區的征地補償政策,果樹的賠償標準存在一定的差異。例如,在湖南省株洲市,果樹的賠償標準為苗期2000元/畝,掛果前30元/株,掛果后60元/株。而在四川省江油市,幼苗補償標準為6元/株,初果為150元/株,盛果為250元/株。在陜西省漢中市,不同果樹的補償標準不超過120元/棵,成片補償最高限額為8000元/畝。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的賠償標準根據不同品種在90元-3600元/棵之間。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的賠償標準也存在差異,從3元/株到4000元/棵不等。具體的果樹賠償標準應參考各地政府發布的征地補償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條 沙化土地所在地區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組織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在自愿的前提下,對已經沙化的土地進行集中治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投入的資金和勞力,可以折算為治理項目的股份、資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給予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條 使用已經沙化的國有土地從事治沙活動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享有不超過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權。具體年限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使用已經沙化的集體所有土地從事治沙活動的,治理者應當與土地所有人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具體承包期限和當事人的其他權利、義務由承包合同雙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約定??h級人民政府依法根據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保護集體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2012修正):第九章 農民權益保護 第七十一條 國家依法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保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給予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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