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構成襲警罪的行為有:
1、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
2、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
3、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查、救險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場所的;
4、對執行救人、救險、追捕、警衛等緊急任務的警車故意設置障礙的;
5、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其他行為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構成襲警罪的且將會加重處罰的情況有:
1、使用兇器或者危險物品襲警、駕駛機動車襲警的;
2、造成民警輕微傷或者警用裝備嚴重毀損的;
3、妨害民警依法執行職務,造成他人傷亡、公私財產損失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脫逃、毀滅證據等嚴重后果的;
4、造成多人圍觀、交通堵塞等惡劣社會影響的;
5、糾集多人襲警或者襲擊民警二人以上的;
6、曾因襲警受過處罰,再次襲警的;
7、實施其他嚴重襲警行為的。
實施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襲警罪在我國之前是不存在的,一般都是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妨害公務罪的內容進行參照和判刑,隨著我國對于襲警罪的成立,很多行為有了針對性的參考,刑罰的對應也更加的準確。造成的后果越嚴重,對他人的侵害影響越大,將會受到的懲罰就越嚴重,并且有些情況會涉及到加重處罰,且不能緩刑處理。
一、打警察有什么后果
1、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妨害公務罪。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即毆打執行公務的警察造成嚴重的后果才構成本罪。所渭嚴重后果,是指耽誤了國有安全工作,放縱了犯罪分子,或者給國家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等。
2、如果毆打的警察不是職務活動,或者其活動不是依法正在進行的職務范圍的活動,則要根據過錯和打人的后果確定承擔的法律責任。構成輕傷以上的,屬于傷害罪,屬于輕微傷,要承擔民事責任。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務罪的規定從重處罰?!?月24日下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三審的刑法修正九草案,對妨害公務罪增加了這款規定。
現行刑法對妨害公務罪規定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稱,一些全國人大代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有關部門多次提出在刑法中增加規定襲警罪。法律委員會經同有關方面研究認為,在實踐中,我國對襲警行為一直是按照妨害公務罪的規定處理得。針對當前社會矛盾多發,暴力襲警案件時有發生的實際情況,在妨害公務罪中將襲警行為明確列舉出來,可以更好地起到震懾和預防犯罪的作用。
“對暴力襲警犯罪行為嚴厲打擊,既是切實保障公安民警執法權益的迫切需要,也是維護警察執法權威、法律秩序的客觀要求?!北睅煷笮炭圃褐袊谭ㄑ芯克彼L彭新林說,草案三審稿將暴力襲警行為明確規定為妨害公務犯罪的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助于減少暴力襲警案件的發生,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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