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繼承需要繳納那些稅
1、法定繼承不需要繳納契稅,但要稅務機關辦理減免手續,非法定繼承需要繳納契稅,贈予房產的承受人要納契稅.稅率各省市在3-5%的范圍內確定,各省可能不相同,計稅依據為評估價值或稅務核定價值。
2、不享受減半征收的稅收優惠,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暫減半征收契稅?!毕硎軠p半征收的優惠只是針對購買而言的。
3、另外要繳納證書工本費28元、登記費80元、測繪費等(需要測繪的話)。
4、按照評估價值或稅務核定價值的0.05%繳納印花稅,贈予按偶然所得納20%個人所得稅,法定和非法定繼承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因為未規定要繳納。
以上是繼承房屋需要交的稅
二、房屋繼承過戶需要手續
需要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否則房產部門一般不予更名;
事人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
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應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
7、證明。在哈爾濱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
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
11、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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