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目前稅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沒有規定對于遺產繼承收取遺產稅,但是遺產稅的征收與否正在討論之中,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會有相應的規定出臺,但是目前是不征收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之規定,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售后公房是產權人的合法私有財產,屬于遺產繼承的范圍。
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因此如果是子女根據遺囑繼承父親售后公房的,是不需要征收契稅的。
一、父親死了遺產怎么繼承
民法典規定,父親去世后,由父親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遺產分配一般是平分,但繼承人協商一致的,可以按繼承人約定分配遺產。
(一)首先看生前老人有沒有立下遺囑,如果立下遺囑,一般是減去配偶依法享有的共同財產份額再按照遺囑進行分配;
(二)老人沒有立下遺囑的,那就只能走法定繼承程序,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后,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一般是繼承的份額是均等的。
二、繼承父母遺產需要什么手續
有遺囑按照遺囑分配遺產;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分配遺產,由法定繼承人共同分割遺產。法定繼承中,被繼承人有多個子女,子女之間享有平等繼承權。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原則上均分,在被繼承人生前對被繼承人盡到主要贍養照顧義務的繼承人,在遺產分割時適當多分。
對被繼承人沒有盡到贍養照顧的繼承人,在分割遺產時適當少分。如果父母一方健在,需要將健在一方的個人財產從共同財產中析出,只能繼承分割去世一方的遺產。
繼承人之間就父母留下的遺產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可以相互配合辦理相關權屬變更手續;繼承人之間就繼承事宜無法達成一致,可以通過法院起訴繼承分割父母的遺產。法院判決后,繼承人憑法院生效判決書辦理遺產繼承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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