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釋遺產繼承稅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9 11:31:42
如何解釋遺產繼承稅
遺產稅是以被繼承人去世后所遺留的財產為征稅對象,向遺產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征收的稅。理論上講,遺產稅如果征收得當,對于調節社會成員的財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會公益事業的財力有一定的意義。遺產稅常和贈與稅聯系在一起設立和征收。但是,為了吸引投資和資金流入,也有一些國家和地區故意不設立遺產稅或者廢除遺產稅。中國早在1940年7月1日正式開征過遺產稅。新中國成立后,1950年通過的《全國稅政實施要則》將遺產稅作為擬開征的稅種之一,但限于當時的條件未予開征。1994年的新稅制改革將遺產稅列為國家可能開征的稅種之一。1996年全國人大批準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第9個五年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綱要中提出“逐步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
導讀遺產稅是以被繼承人去世后所遺留的財產為征稅對象,向遺產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征收的稅。理論上講,遺產稅如果征收得當,對于調節社會成員的財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會公益事業的財力有一定的意義。遺產稅常和贈與稅聯系在一起設立和征收。但是,為了吸引投資和資金流入,也有一些國家和地區故意不設立遺產稅或者廢除遺產稅。中國早在1940年7月1日正式開征過遺產稅。新中國成立后,1950年通過的《全國稅政實施要則》將遺產稅作為擬開征的稅種之一,但限于當時的條件未予開征。1994年的新稅制改革將遺產稅列為國家可能開征的稅種之一。1996年全國人大批準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第9個五年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綱要中提出“逐步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
遺產稅是以被繼承人去世后所遺留的財產為征稅對象,向遺產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征收的稅。理論上講,遺產稅如果征收得當,對于調節社會成員的財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會公益事業的財力有一定的意義。遺產稅常和贈與稅聯系在一起設立和征收。但是,為了吸引投資和資金流入,也有一些國家和地區故意不設立遺產稅或者廢除遺產稅。中國早在1940年7月1日正式開征過遺產稅。新中國成立后,1950年通過的《全國稅政實施要則》將遺產稅作為擬開征的稅種之一,但限于當時的條件未予開征。1994年的新稅制改革將遺產稅列為國家可能開征的稅種之一。1996年全國人大批準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第9個五年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綱要中提出“逐步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二、遺產稅怎么計算應征遺產稅總額=應征稅遺產凈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遺產稅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表級別應納稅遺產凈額(元)稅率%速算扣除數(元)1、不超過50萬的部分10%02、超過50萬至200萬的部分20%5萬3、超過200萬至500萬的部分30%25萬4、超過500萬至1000萬的部分40%75萬5、超過1000萬的部分50%175萬應征收遺產稅的遺產: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全部財產+死亡前5年內發生的贈與財產應納稅遺產凈額=應征收遺產稅的遺產總額—不計入應征稅遺產總額(第5條)—允許在應征稅遺產總額扣除的金額(第6條)—免征額(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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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釋遺產繼承稅
遺產稅是以被繼承人去世后所遺留的財產為征稅對象,向遺產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征收的稅。理論上講,遺產稅如果征收得當,對于調節社會成員的財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會公益事業的財力有一定的意義。遺產稅常和贈與稅聯系在一起設立和征收。但是,為了吸引投資和資金流入,也有一些國家和地區故意不設立遺產稅或者廢除遺產稅。中國早在1940年7月1日正式開征過遺產稅。新中國成立后,1950年通過的《全國稅政實施要則》將遺產稅作為擬開征的稅種之一,但限于當時的條件未予開征。1994年的新稅制改革將遺產稅列為國家可能開征的稅種之一。1996年全國人大批準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第9個五年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綱要中提出“逐步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