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如果公司只是拿當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來查看一下人和證件是否相符(有些人會冒用他人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這個是完全有必要的,也是出于對用工者的合法權益的保護。
二,如果公司拿當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來復印留底,或者辦理工資卡,社??ǖ群侠碛猛?,當事人也應該支持;
三,如果公司扣押當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長期不歸還,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以報警或者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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