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章專題視頻專題問答1問答10問答100問答1000問答2000關鍵字專題1關鍵字專題50關鍵字專題500關鍵字專題1500TAG最新視頻文章推薦1 推薦3 推薦5 推薦7 推薦9 推薦11 推薦13 推薦15 推薦17 推薦19 推薦21 推薦23 推薦25 推薦27 推薦29 推薦31 推薦33 推薦35 推薦37視頻文章20視頻文章30視頻文章40視頻文章50視頻文章60 視頻文章70視頻文章80視頻文章90視頻文章100視頻文章120視頻文章140 視頻2關鍵字專題關鍵字專題tag2tag3文章專題文章專題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專題3
    問答文章1 問答文章501 問答文章1001 問答文章1501 問答文章2001 問答文章2501 問答文章3001 問答文章3501 問答文章4001 問答文章4501 問答文章5001 問答文章5501 問答文章6001 問答文章6501 問答文章7001 問答文章7501 問答文章8001 問答文章8501 問答文章9001 問答文章9501
    當前位置: 首頁 - 正文

    對的出資違約責任的確定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9 15:04:59
    文檔

    對的出資違約責任的確定

    股東對公司的出資違約責任的確定根據我國公司立法,無論出資義務是產生于公司設立過程之中還是公司成立后增加注冊資本之時,在“股東”成為股東或成為擁有更多股份或股權的股東之前,此義務一般而言都應當已被履行完畢[1]。此時無所謂出資責任。當然,如果該“股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其出資義務,那么,此時就勢必產生該“股東”的出資責任。但是由于該“股東”行為所產生的直接法律后果是該“股東”不會成為公司股東或不會成為擁有更多股份或股權的股東,此時,盡管該“股東”必然要對其行為負法律責任,但卻不是以股東身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承擔的也不是股東出資責任。此時所謂的“股東”事實上只是出資人或股份認購人,其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顯然不是股東出資責任,而只是“出資人”出資責任或“股份認購人”出資責任。
    推薦度:
    導讀股東對公司的出資違約責任的確定根據我國公司立法,無論出資義務是產生于公司設立過程之中還是公司成立后增加注冊資本之時,在“股東”成為股東或成為擁有更多股份或股權的股東之前,此義務一般而言都應當已被履行完畢[1]。此時無所謂出資責任。當然,如果該“股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其出資義務,那么,此時就勢必產生該“股東”的出資責任。但是由于該“股東”行為所產生的直接法律后果是該“股東”不會成為公司股東或不會成為擁有更多股份或股權的股東,此時,盡管該“股東”必然要對其行為負法律責任,但卻不是以股東身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承擔的也不是股東出資責任。此時所謂的“股東”事實上只是出資人或股份認購人,其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顯然不是股東出資責任,而只是“出資人”出資責任或“股份認購人”出資責任。

    股東對公司的出資違約責任的確定根據我國公司立法,無論出資義務是產生于公司設立過程之中還是公司成立后增加注冊資本之時,在“股東”成為股東或成為擁有更多股份或股權的股東之前,此義務一般而言都應當已被履行完畢[1]。此時無所謂出資責任。當然,如果該“股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其出資義務,那么,此時就勢必產生該“股東”的出資責任。但是由于該“股東”行為所產生的直接法律后果是該“股東”不會成為公司股東或不會成為擁有更多股份或股權的股東,此時,盡管該“股東”必然要對其行為負法律責任,但卻不是以股東身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承擔的也不是股東出資責任。此時所謂的“股東”事實上只是出資人或股份認購人,其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顯然不是股東出資責任,而只是“出資人”出資責任或“股份認購人”出資責任。但是,無論是我國公司法律制度還是現實生活都決定了例外的存在。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當“股東”為成為股東而選擇以工業產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必須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實物出資時,法律允許其先成為股東后履行出資義務。那么,此時就存在了該“股東”在成為股東后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這一義務的可能性,因此也就產生了股東出資責任存在的可能性。而在現實生活中也并不乏這樣的案例。事實上,即使不是這種特殊情況,因為出資人或驗資機構的過失或者因為出資人自己的故意,從而在出資嚴重不實的情況下,“股東”仍成為股東的案例也比比皆是。這種情況不僅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有,在公司成立后增加注冊資本時也有,特別是對于有限責任公司。此時,不僅產生了出資責任,更產生了股東出資責任。但時,此時因股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從而導致產生股東出資責任的出資義務,無論其是出資人成為股東之前已產生并應當在其成為股東之前履行的義務,還是其成為股東之前已產生但依法于其成為股東之后方履行的義務,正如筆者在此前探討股東出資義務性質之時所述[2],均是股東與公司之間約定的義務。因此,在公司成立后,該股東均應對公司承擔出資違約責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檔

    對的出資違約責任的確定

    股東對公司的出資違約責任的確定根據我國公司立法,無論出資義務是產生于公司設立過程之中還是公司成立后增加注冊資本之時,在“股東”成為股東或成為擁有更多股份或股權的股東之前,此義務一般而言都應當已被履行完畢[1]。此時無所謂出資責任。當然,如果該“股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其出資義務,那么,此時就勢必產生該“股東”的出資責任。但是由于該“股東”行為所產生的直接法律后果是該“股東”不會成為公司股東或不會成為擁有更多股份或股權的股東,此時,盡管該“股東”必然要對其行為負法律責任,但卻不是以股東身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承擔的也不是股東出資責任。此時所謂的“股東”事實上只是出資人或股份認購人,其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顯然不是股東出資責任,而只是“出資人”出資責任或“股份認購人”出資責任。
    推薦度:
    • 熱門焦點

    最新推薦

    猜你喜歡

    熱門推薦

    專題
    Top
    亚洲大尺度无码无码专区_亚洲精品中文字幕无码AV_大陆国产国语对白视频_国模GOGO中国人体私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