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懷孕期間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可以提出離婚。具體如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相關法律的規定本意應理解為男方和女方的雙方行為而發生的懷孕、分娩,不應包括女方和他人發生性關系而導致的懷孕、分娩的情況。女方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導致懷孕、分娩,存在嚴重過錯,也是對男方感情的嚴重傷害,在此情況下再剝奪男方的離婚請求權,既不人道,也容易導致矛盾的激化,而且與法律保護婦女的本意相違背,所以,這時男方可以提出離婚。綜上,女方懷孕期間能否提出離婚需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
一、男方在什么情況下不可以提出離婚?
男方不可以提出離婚的情況: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什么情況下算是不可以離婚
一般情況下,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如果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一般情況下,法院也不會判決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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