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離婚不一定要去到婚姻登記的所在地,可以選擇到一方的戶籍地民政局辦理離婚;如果是訴訟離婚的,可以委托律師代為辦理,一方當事人不出席的話,法院會作出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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