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時間不一定,看具體約定。有約定從約定,沒有約定則保證人可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對通知前發生的債權仍要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協商訂立最高額保證的合同,約定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保證。
最高額保證除適用本章規定外,參照適用本法第二編最高額抵押權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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