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物業公司以自己名義為客戶開具發票,屬于轉售行為,應該按發票金額繳納增值稅;
2、如果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暖氣費等,在總局明確之前,可暫按代購業務的原則掌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暫不征收增值稅:(1)物業公司不墊付資金;(2)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供熱公司等(簡稱銷貨方),將發票開具給客戶,并由物業公司將該項發票轉交給客戶;(3)物業公司按銷貨方實際收取的銷售額和增值稅額與客戶結算貨款,并另外收取手續費。物業公司收取的手續費確認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后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后,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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