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房屋共有,是指兩個單位以上,或者兩個以上共有的房屋。房屋共同共有區別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點:
1、房屋的所有權不劃分所有權份額,各所有權人享有平等的權利。
2、除依法律規定和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對房屋的共有關系不能終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現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事由。
一、房產證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是需要商一致,約定各共有人具體的房屋份額。
因為只有是夫妻關系,不是特別約定為按份共有的話,一般才會默認為共同共有。所以如果是非夫妻關系,除非約定為共同共有,不然就是為按份共有,需要協商注明兩人各自占比多少,就跟股份制是一樣的。
二、共有房屋析產如何理解
共有房產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對同一項房產共同享有所有權。按形成時的情況不同,可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共同共有是共有人都不能在共有的房產中分出自己的份額,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房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并承擔平等的義務。
共同共有的房產若要轉讓,須經全體共有人同意,任何一個共有人都不能擅自處分,否則這種處分將被認定為無效。
對于一些形成時間較久的共有房產,部分共有人主張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張共同共有;
如果共有人都不能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各自的份額,應當認定這種共有為共同共有。
三、農村按份共有房產如何分割?
農村按份共有房產分割具體如下:房屋按份共有,并不是把共有房屋分割成若干份,各享有一份所有權,而是各所有權人按照所有權份額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按份共有的房屋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進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種,共有人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1、直接分割房屋形成房屋的區分所有。如一棟三層樓的房屋,為三個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層房屋的所有權。但由于整個房屋是連在一起的,有些屬于無法分割的部分,仍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屋的區分所有。
2、房屋作價補償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獨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權份額折成價款,由獨自取得所有權的人補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條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