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方自愿協商;
醫患雙方選擇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應當在專門場所協商,不得影響正常醫療秩序。醫患雙方人數較多的,應當推舉代表進行協商,每方代表人數不超過5人。
(二)申請人民調解;
申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的,由醫患雙方共同向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一方申請調解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進行調解。
(三)申請行政調解;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
(六)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發生醫療糾紛后,當事人若對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有異議,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醫療機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醫美糾紛可以找哪些部門?
1、向當地衛生主管部門投訴
有關部門會根據糾紛的性質進行調查、取證,并組織醫療事故專業委員會鑒定,出具的鑒定結果是有法律效應的。即使訴諸法庭,也要經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法醫鑒定。一旦鑒定結果出來,法院就會依法公正判決。而通過私下交易進行了結的途徑,會遺留后患。
2、向工商行政部門反映
一些美容院、美發廳、發廊是由工商行政部門批準發放生活美容營業執照的,如果這些單位擅自擴大營業范圍,實施醫療美容項目,一旦出現美容糾紛,衛生行政部門沒有依據受理,可首先向工商行政部門反映問題,再由其聯合衛生行政部門共同處理。
診療活動:是指通過各種檢查,使用藥物、器械及手術等方法,對疾病作出判斷和消除疾病、緩解病情、減輕痛苦、改善功能、延長生命、幫助患者恢復健康的活動。醫療美容:是指使用藥物以及手術、物理和其他損傷性或者侵入性手段進行的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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