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買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定金的作用是為了確保雙方簽訂正式合同。關于定金引起的糾紛有以下三種:
一是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違約,守約方可按照定金罰則處理,也就是說買家違約的話,賣家可以沒收定金;賣家違約的話,買家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二是付了定金以后,雙方對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內容不能達成一致,而這些內容與履行合同有密切的關系,如不能協商一致,這時雙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賣家應當返還定金(不是雙倍返還)。但要注意的是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約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協商一致的內容應當根據誠信原則和交易習慣來確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條款造成的。
三是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沒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據定金合同或居間協議交給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約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賣家不能以自己沒收到定金為理由,主張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約束。
一、民法典規定定金和違約金如何賠償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對方可以選擇使用違約金合作定金條款。根據這條的規定,定金和違約金不能同時主張,只能選擇一種主張權利。因此當事人也就是甲方,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進行權衡,看選擇哪一種主張權利,對自己有利,能夠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那就選擇定金或者違約金來主張權利,而不能同時主張。那么違約金。如果選擇違約金,那違約金怎么承擔呢。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約定不明的有根據。你所遭受的損失是多少??梢愿鶕@個損損失額要求對方進行賠償。
如果你選擇了定金,作為主張權利的一個依據,那就根據合同的約定,定金支付了多少定金。如果是你支付了定金,而對于唯一這個違約方收取了定金,那對方也就是違約方有權呢就必須雙倍返還的定金。那么如果這個定金約定過高,高于合同總金額的20%的,這個高出的部分是無效的。也就是說定金呢不能高于合同總金額的20%。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二、簽訂定金合同應注意什么?
(一)謹慎訂立定金條款
一般來說,在購房合同中有著已經規范過的定金條款,但是并不具有強制性,只具有指導性,雙方可以協商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如果買方覺得有特別的定金條款需要進行約定,并且獲得了賣方同意,那就可以寫入協議當中。
(二)注明不履行合同的情況
買賣雙方要記得在定金條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形,因為并不是說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中的任何條款,都要適用定金罰則。當賣方拒絕履行債務,賣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者是賣方的違約行為造成合同目的不能達到等情況,可以用定金罰則進行懲罰,但是如果買方只是晚了幾天支付房款,那就不適宜用定金的罰則規定。
(三)了解合同履行能力
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買賣雙方應該在完成定金支付之前,就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買方認為自己可能沒有能力履行合同,那就不要交定金,因為一旦支付了定金,合同就會生效,買房就需要承擔責任。
(四)分清定金和預付款
預付款同樣是預先支付,但它的性質與定金完全不同。預付款是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的行為,不起擔保債務履行的作用,當一方當事人違約時,預付款可以抵沖損失賠償,并且不存在罰則問題,所以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
(五)全面了解房屋狀況
購房者在看房時要全面了解房屋狀況,包括房屋本身的結構、裝修、戶型、樓齡,周邊配套、市政設施、物業管理水平等等。另外,還要查看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管理費等費用是否已繳清,對于拖欠的費用如何解決等問題,等看好了房再考慮是否支付定金。
(六)謹防掉進定金陷阱
購房者在簽訂定金協議時要注意查看內容,防止某些中介或者賣方利用定金和濫用定金條款謀取不正當的利益。此外,有的中介或者賣方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買方違約,因此要多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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