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節較輕的,處拘留五日,可并處罰款二百元; 2、情節一般的,處就留七日,可并處罰款二百至五百元; 3、情節較重的,根據案情,按三擋處罰:處拘留十日,可并處罰款五百元;拘留十二日,可并處罰款五百至一千元;拘留十五日,可并處罰款五百至一千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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