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定婚前個人財產?婚前財產的相關規定
1、婚前財產的判定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在判定婚前財產時應注意什么呢?
(1)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2、怎么證明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公證的目的在于減少糾紛的發生,避免雙方當事人在婚后因財產問題發生糾紛,引發婚姻危機。在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的時候需攜帶什么材料?
第一,雙方當事人需準備下列材料:
(1)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2)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
A、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
B、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
C、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D、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3)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第二,雙方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格。
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夫妻財產公證雖然是婚前財產,但是也必須夫妻雙方親自去辦理,不能委托他人去辦,委托他人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公證處不予辦理。
第三,公證員審核。
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有沒有受到對方的欺騙或誤導。在詢問完,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夫妻雙方需要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當事人一旦在筆錄上簽字,該筆錄就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保存于公證卷宗內。這份筆錄和公證書不僅可以防止當事人間出現糾紛,而且,對于與當事人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種保護。
第四,雙方當事人簽名。
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以上程序完畢之后,當事人就可在規定的時間憑收費單據領取公證書了。
一、財產公證如何辦理
財產公證如何辦理,一般財產公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一)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二)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當事人可于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