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對襲警行為的處罰,須根據不同情況和不同的性質,不同情節、不同的危害后果,來確定處罰方式與處罰定量。情節較輕的可以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等,造成嚴重后果(重傷或死亡)的可以判處無期仍至死刑。
對襲警行為的定義:襲警是指用暴力手段對正在執行警務的人民警察進行突然人身攻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一)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
(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查、救險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場所的;
(四)對執行救人、救險、追捕、警衛等緊急任務的警車故意設置障礙的;
(五)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其他行為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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