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犯強奸罪的行為人批捕的,還能翻案。如果在逮捕后發現不應當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安機關會撤銷案件,釋放犯罪嫌疑人;如果案件進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認為不應追責的,會不予提起公訴;如果案件進入審判階段,依法應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法院會做出無罪判決。
一、怎樣解釋疑罪從無
犯罪從無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不清楚,證據不真實、不充分,不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撤銷、不起訴、宣告無罪。刑事訴訟程序分為偵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刑事訴訟法對犯罪從無原則在這三個階段的應用規定了不同的處理方法:
1、審判階段是適用犯罪從無的典型階段。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犯罪無法成立的無罪判決;
2、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有權選擇適用犯罪從無原則;
3、人民檢察院仍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發現犯罪嫌疑人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并通知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二、合同詐騙要多長時間可以撤銷起訴
詐騙罪立案后,被告人主動還款,原告撤訴,如果檢察院對案件的認定,認為不具備起訴條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否則,如果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即使主動還款,檢察院也應當起訴。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法院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認為不具備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三、刑事案件到檢察院后辦案流程
刑事案件到了檢察院,說明已經在審查起訴階段。偵查階段結束之后案件進入審查起訴環節,公安機關經過偵查之后,將所有案件證據材料進行提取、固定、裝卷,然后將案件卷宗移送到檢察院,由檢察院對案件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之后就是審判階段。法院對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案件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指控犯罪事實的,應決定開庭審判。法院聽取控辯雙方意見,根據查明的事實、證據及相關的法律規定,對被告人做出有罪或無罪判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
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并且通知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第二百條
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