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離婚證可以遷戶口。法律規定,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離婚證或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和遷戶所需的材料,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戶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審核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后,認為其符合遷戶條件的,應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為其辦理遷戶手續。
一、沒有房子是否能單獨立戶
不是戶主的一方沒有房子能單獨立戶。戶口可以獨立,離婚當事人可以持原戶口簿和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轉移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當按照法院的判決或者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辦理。一方不愿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以按照判決或者調解書辦理分戶或者轉移手續,并在戶口登記簿上注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二、戶口遷出手續如何辦理?
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現場辦理,遷出人員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準予遷入證明》(取得準遷證的提供)(原件);(戶口準遷證需到入戶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戶籍管理機關要求為準。)戶籍業務原則上應由本人、直系親屬或監護人親自到場辦理。
(一)、辦理市內戶口遷出手續流程
辦理市內戶口遷出,遷戶口需要什么證件?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如何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
(二)、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遷戶口需要什么證件?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準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三)、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手續流程
市內戶口遷入,遷戶口需要什么證件?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征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四)、市區居民辦理市內戶口遷移手續流程
1、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2、所間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準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后,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經分局審核同意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三、辦理戶口遷移所需材料有哪些
夫妻雙方離婚的,一方需要遷戶口的,可以拿著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向遷出地派出所或遷入地派出所分別進行申請遷入或者遷出,在拿到《準遷證》后辦理遷出手續。另外,其需要攜帶以下材料:1、戶口本以及身份證;2、入戶申請書;3、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4、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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