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以及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房屋租賃糾紛起訴程序如下:1、撰寫起訴狀,準備各項證據材料,包括租賃合同等證據;2、準備上述材料后到到管轄地法院立案。房屋租賃糾紛由房屋所在地法院專屬管轄;3、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起訴依法受理。受理后符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書。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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