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需要在30日內進行備案登記。
法律依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第十條 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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