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三公經費是指財政撥款支出安排的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這三項經費?!叭苯涃M支出范圍。因公參觀學習和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差、出國(境)參觀學習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為執行公務和開展業務需要合理開支的接待支出,包括在接待中發生的交通費、用餐費和住宿費等支出。
法律依據:《三公經費管理辦法》
第三條 堅持厲行節約、只減不增的原則,單位在每年編制部門預算時,須單獨編制“三公”經費預算并上報市財政局?!叭苯涃M預算執行控制數下達后不得調整和隨意追加。特殊情況確需追加的,要嚴格按規定程序審批。
第四條 規范出差、出國(境)參觀學習活動(一)實行干部出差學習審批備案制。由經辦人員填寫會議及差旅登記單后,報局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批準方能生效,并作為報銷時的重要憑證。(二)一律不準借學習考察名義用公款組織干部職工外出旅游。(三)不得用公款組織和參與沒有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的外出學習、考察等活動。(四)經審核批準后組織干部外出學習考察的,不得借機安排旅游項目。(五)出國(境)學習考察按有關規定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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