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銀行可以隨時起訴,與拖欠時間無關。只有欠款本金額達到1萬元以上,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3個月以上仍歸還的,視為刑法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開展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惡意透支的。逾期還款將記錄在個人信用報告中,但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不會永遠記錄在個人信用報告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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