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會 養老保險 費用繳納有哪些方式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堅持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在政策上予以扶”為原則。其交費方式犬體面以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定期交費。收入比較穩定或比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通常采用這種方式。例如鄉鎮企業可按月、按季交納保費,富裕地區的農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費,其交費額既可以接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數額交納。第二種是不定期交費。這是多數地區因收入不穩定而采取的方式。豐年多交,欠年少交,災年緩交。家庭收入好時交,不好時可不交。第三種是一次性費。多數是歲數偏大的農民,根據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將保費一次交足,直到60歲以后按規定領取 養老金 。 此外,當遇到各種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個人實在沒有能力交納養老保險金,經社會養老保險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暫時停交保險費。當經濟情況好轉時,應當恢復交費。對于停交期的保費,有條件的也可以自愿補齊。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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