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撥打12021投訴有關勞動紛爭的事項,12021是全國統一的勞動行政部門詢問投訴電話,大多數地區是24小時人工服務。如需區縣勞動行政部門電話,需要撥打114進一步詢問?! ?勞動監察 大隊受理范圍: 《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 法規 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體檢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做法的投訴、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做法?! 〉谑粭l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ㄒ唬┯萌藛挝恢贫▋炔縿趧颖U弦幷乱巹t的情況; ?。ǘ┯萌藛挝慌c勞動者訂立 勞動合同 的情況; ?。ㄈ┯萌藛挝蛔袷亟故褂?童工 限定的情況; ?。ㄋ模┯萌藛挝蛔袷嘏と撕?未成年工 特殊勞動保護限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限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薪水和執行最低薪水準則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 社會保險 和交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組織、職業技能訓練組織和職業技能考核判定組織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訓練和職業技能考核判定的限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限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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