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梢?,這兩種救濟方式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實際履行具有特殊的功能:
1、實際履行是實現合同目的、維護合同紀律所必須采取的救濟方式。
2、實際履行的適用可以使合同得以繼續存續,進而鼓勵交易增加社會財富。
3、從舉證責任來看,受害人要求采取實際履行的補救方式可不必承擔對實際損失的舉證責任,因而在很多損失難以確定和舉證的情況下,實際履行更有利于保護受害人的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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