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海淀轉學總體在東西海中是最友好的,符合要求的家長可以自己聯系學校,不想東西城基本只能等著教委指派。
海淀的接收學校一般是自有房產所在片區內對應的小學,即所謂“義務教育范圍內”,直接聯系學校招生辦老師即可,一般學期末、開學前的一周,學校宣傳欄都會直接張貼轉學要求,甚至直接附帶負責老師的聯系方式,自己去所在學校查詢或者直接打電話咨詢都行。
轉學需要接收學校的所在年級有空余學位,重點小學學位緊張,可能需要班里的小孩有轉出的(出國、去外地、病休等),才能有學位放出。
海淀的轉學時間也是最為寬松的,除一年級第一學期和六年級不能辦理轉學,其他時間均可,而且允許區內各?;マD,不像西城僅辦理3-5年級的轉學,不允許區內互轉。
只要你房子、戶口在片區內,意向學校有空余學位的話,一般都能順利轉入,實在沒學位的話,學校會讓你找學區,協調片區內其他學校。流程上也比較簡單,按照步驟走就行,沒什么特別卡人的。
【法律依據】:
《教育部關于處理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轉學、休學、復學、退學等問題的規定》
一、高等學校的個別學生具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轉入本校其它專業繼續學習,不宜轉入本校其它專業但尚能在其它高等學校適當的專業繼續學習的,可以轉學到其它學校。
(1)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或原校各專業學習,但仍能在其它專業或其它高等學校適當的專業繼續學習的,
(2)學校認為不適合在現在的專業學習,而以轉入原校別的專業或其它學校別的專業學習,更能發揮學生所長的;
(3)本人或家庭確有特殊困難,必須調換學習地區,否則無法繼續學習的。
學生轉專業、轉學由學校審查批準。對于一般強調志趣不合等原因要求韓專業、轉學的,不應該同意。對于因照顧愛人關系(不論已婚或未婚)要求轉學的,也不應該同意。
二、學生轉學的問題,由原校與轉入學校洽商辦理。轉入學校應該審查轉學學生的政治、健康和學業成績(或舉行轉學考試),經審查合于在本校學習的,即應盡可能接受,辦理轉入手續;轉入學校不同意接受的學生,仍應留原校繼續學習。
學生轉學工作,由高等學校于學年結束時辦理。
三、第一學年末學完的和臨畢業學年的學生,不得申請轉學。
四、歸國華僑學生,要求轉入高等學校的,經僑務機關與有關的學校聯系,也可參照本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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