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投資者可以向基金公司主張未充分披露基金風險的損害賠償。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44條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本法和有關規定,向投資者充分說明合同約定、基金投資目標、投資策略、風險較大的投資品種及其比例、基金投資管理費和收益分配方式等內容?!?如果基金公司未按照法律規定充分披露投資風險,導致投資者損失,投資者可以向基金公司主張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1.《證券投資基金法》第44條:“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本法和有關規定,向投資者充分說明合同約定、基金投資目標、投資策略、風險較大的投資品種及其比例、基金投資管理費和收益分配方式等內容?!?p>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6條:“當事人一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違反合同約定或者有其他不當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損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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