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雙方可以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是容易發生爭議,因為不能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過戶登記,不能轉移物權。房屋作為不動產,物權需要進行不動產登記,發放不動產登記簿才能證明權利的歸屬。如果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可以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是不能轉移房屋所有權。
一、房子過戶就是自己的嗎?
1.過戶了不能確定就是自己的。
2.從權利外觀上看,進行過戶手續后,不動產登記的人確實對此房屋擁有了物權,但實踐中還存在房屋擔保的情形影響自己對該房屋的物權。
3.此外我國法律保護善意相對人的利益,當出現善意取得的情況下,物權人不一定能守住自己手中的不動產物權。因此不能認為房子過戶了就是自己的。
二、怎么辦理農村的房屋過戶?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后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要取得房屋等不動產的所有權,除了交付之外,還必須要辦理過戶登記手續,這樣才能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才能保障我們自身的利益。購買農村的房屋也是如此,在購買農村的房屋后,需向國土部門提出過戶申請。過戶的流程如下:第一、到鄉鎮國土部門提出申請;第二、提交相關材料,包括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買賣合同、以及其他當地國土部門需要的材料;第三、國土部門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資料進行審查,進行實地的丈量、調查并公告;第四、通過審查后,予以注冊登記并發證。但是,沒有房產證的房屋,是無法辦理過戶的,購買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目前很多地區是無法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證過戶或者更名的,如果是本村戶口的村民購買,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即便沒有過戶也是有效的。
三、辦理不動產證就意味著拆遷嗎
辦理不動產證不是意味著拆遷。
不動產證只是證明有所有權了,拆遷會給補償。不動產證是房產證,現在已經停發房產證,改成不動產權證了。二者最大的區別,就在于名字,房產證,是房地產權證,而不動產權證則是不動產權證書,相比于房產證而言,不動產權證更加全面。我國法律規定,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指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對不動產情況進行審查、登記后,頒發給不動產權利人用于證明其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書。
不動產權屬證書可以作為某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據,當事人之間發生權屬爭議時,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據不動產權屬證書來解決紛爭,確認權利。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
1、集體土地所有權;
2、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
3、森林、林木所有權;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5、建設用地使用權;
6、宅基地使用權;
7、海域使用權;
8、地役權;
9、抵押權;
10、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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