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沒有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怎么判
1、首先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是違法的。依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其次,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行為的,會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員工入職沒簽勞動合同怎樣辭職
員工入職,沒簽勞動合同的辭職辦法有,與公司協商一致辭職;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公司來辭職或者試用期內的只需提前三日。并且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超過一個月的,員工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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